物业服务收费计价单位及付费起讫时间如何规定?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房地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所载建筑面积计算。
付费起讫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物业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产权转移时,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出让人承担;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受让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的停车服务收费如何规定?
《办法》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本指导标准为最高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前,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无约定的,不得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后,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库)产权人或使用权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在《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合同中约定。
对进入住宅小区执行公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为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搬家、送货等服务的车辆,不得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业主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泊车位,其管理服务费如何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前,其泊车位的管理服务费按销售合同约定执行,无合同约定的,不得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后,其泊车位的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施划停车泊位的停车服务收费如何收费?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公共场地等共用部分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业主大会成立前,其停车服务不得收费;业主成立后,是否收费、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业主大会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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